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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单位基本情

时间:2010-10-09 12:1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关于报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 试点单位基本情况的通知 苏农便[2010]71号 各市农委: 为积极推进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工作,及时掌握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,请各地按照要求及
      关于报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
    试点单位基本情况的通知
    苏农便[2010]71号
    各市农委:
    为积极推进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工作,及时掌握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,请各地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对象与内容
    按照《关于组织大型规模猪场开展自宰自销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农办牧[2010]33号)要求,各省辖市确定的开展生猪自宰自销试点的大型规模猪场。主要内容包括:试点单位企业基本情况、生产经营情况、质量控制、肉品销售网络、品牌建设等。
    二、材料要求
    1、填报《江苏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,相关要求见填表说明)。其中“情况介绍”一栏为文字材料,包括试点单位基本情况、开展自宰自销后的发展情况、采取的经营模式、经济效益以及下一步打算等。
    2、相关证明材料。试点单位的营业执照、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、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其他证书(有效期内)复印件。
    三、报送程序
    《江 苏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》由试点单位据实填报。试点单位所在县(市)、市级农牧部门负责对试点单位上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可靠性和完整性 进行审核。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(2份),于10月30日前上报省农委畜牧兽医局。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,请一并发送电子邮件。联系 人:华棣、史波良;联系电话:025-86263914;邮箱:jssxmc@163.com。
    附件:江苏省大型规模猪场自宰自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.doc
    
    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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